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消防法》《机关、集体、事业单元消防平安办理》等法令律例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《四川省消防平安沉点单元界定尺度(试行)》的布告的要求,连系邛崃市现实,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元和个别工商户,应自动向邛崃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。
(三)一幢建建物中各自的运营或利用单元,凡合适界定尺度的,该当各自申报;建建物本身合适界定尺度且有同一产权单元的,该当申报。
(二)线上申请:可将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:。(备注:申请材料利用原件扫描,请将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后扫描。)。
(一)以本单元的同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停业执照等证照登记的名称申报,上一年度已确定为沉点单元的无需从头申报。
(二)位于分歧县(市、区)但有附属关系的单元,各自合适界定尺度且具备法人资历的,该当申报;位于统一县(市、区)的有附属关系的单元,部属单元具备法人资历且合适界定尺度的,该当申报。
申报从体该当依法供给同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停业执照等相关证照、消防验收或存案手续、堆积场合投入利用停业前消防平安查抄及格证明,填写《邛崃市消防平安沉点单元申报表》(见附件2)。